工程项目 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贵州省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 | 代理机构 |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 开标时间 | 2011年8月22日 10:00时 | 开标地点 | 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京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商务分 74.417 总分 93.834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金兴隆 | | 报 价 元 8503114.96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商务分 68.618 总分 89.068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陈冕 | | 报 价 元 8565706.40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恒盛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 | 商务分 68.102 总分 85.669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曹清和 | | 报 价 元 8413534.93 | 公 示 期 | 2011-8-24至 2011-8-26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信息来源于:贵州招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