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GWCG2011-529D)课桌椅采购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8/17 阅读: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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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的委托对课桌椅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具备资格的合格供应商


前来参加报价与谈判。

1、采购编号:GWCG2011-529D

2、委托单位: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联系人:李文富   联系电话:0595-87971096

3、项目名称:课桌椅采购及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项目及数量:详见附:采购货物一览表。

6、供应商资格: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支持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8月23日止,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采购文件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7.2下载采购文件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另备一份于参加谈判会议时出示。

7.3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供应商的谈判凭据,一部移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谈判时交易中心将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

7.4供应商在谈判时未提交支付凭据,或谈判文件中未随附支付凭据,或供应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支付凭据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的资格。若发现供应商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的,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1年8月24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谈判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评标室。

10、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电 话:0595-22287179、22193717    传 真:0595-22208178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中段聚融大厦五楼

11、谈判保证金缴交帐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市鲤城支行

帐  号:13 510 101 040 008 079

收款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材质

数量

备注

a

木制课桌椅

课桌:长53×宽38×高75cm,桌下抽屉高13厘米;

课椅:长33×宽23×高42cm

实木结构

1790套

方凳

b

塑钢课桌椅

 

塑钢结构

650套

方凳

c

钢木课桌椅

桌:长60×宽40×高80cm

椅:长33×宽23×高42cm

钢木结构

1850套

 

d

幼儿课桌椅

桌:长122×宽61×高52cm

椅:长53×宽36×高28cm

塑料

21套

每套课桌椅包含课桌1张,椅子6把。


信息来源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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