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以来,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近20个行业协会开始启动和实施,截止目前各地已举办高层次的项目经理培训班数十期,每期学习人数之多,热情之高,超出了预期。这充分说明,这一结合中国建筑业实际,适应于建筑市场需求,服务于建筑企业需要,又能与国际接轨的项目经理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的重大举措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号召力,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广大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及高度关注和重视。
一、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依据及其迫切性
2003年2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在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取消项目经理资质行政核准。这个文件明确的只是取消政府对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制度,并不是要取消项目经理。但政府取消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后,项目经理资质如何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人才培养选拔三个认可的原则,即:党政人才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决定》还特别指出,要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
项目经理属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范畴,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必然是今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评价和管理的发展趋势。项目经理的培养、选聘重在市场和投资人认可。但市场和投资人以什么认可?怎么认可?必须有一个衡量项目经理综合管理能力和素质要求的行业标准。中建协正是为了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机制”的要求,参照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做法,制定颁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提出了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资质认证,建立实行 “统一标准,自愿申报,社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的人才管理和成长机制。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中建协之所以称之为“导则”,旨在起到导向和指导的作用,并不是强制推行,更不是行政审批。
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在我国已推行了15年,政府取消行政审批后,一度曾出现了项目经理队伍萎缩、人才流失短缺的现象。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项目经理仍然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岗位,企业和市场都迫切需要有一个本行业的职业标准和等级要求,否则难以操作。更何况中国加入WTO后,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企业也亟需一批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项目管理人才。所以说,《导则》的出台既为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区分建造师与项目经理的职业范围、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选择合格的项目经理,提供了统一的行业标准(试行);同时又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加快了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通行做法及惯例接轨的步伐,特别是在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上进行了质的提升。标准要求A、B两级作为高级项目经理,其从业上岗资质不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实践经验、敏锐的思维方式、较强的管理能力、综合系统的岗位素质和国际工程总承包知识体系。从这个角度讲,《导则》不但弥补项目经理岗位长期以来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空白,有效地解决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知识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有机结合,而且保持了在项目经理由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向职业化、社会化管理转轨期,政策的连续性。
按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建设部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行业管理今后除了对项目经理进行继续教育外,还要进一步建立四个机制:一是建立业内教育培训机制。即按照“政府规划、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抓好各类项目管理人才的培训;二是建立社会考核评价机制。即建立以业绩为主要依据,由品德、知识及综合管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项目经理行业评价考核体系,即使取得建造师或其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能否担任项目经理,要通过投资人和市场的认可。如何认可,则要通过一套科学的行业规范化评价考核体系来实现;三是建立行业成长激励机制。即除了抓好业内培训、行业考核、企业选聘外,还要建立有利于项目管理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每两年推荐和评选一批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在招投标工作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一般业主都要求优秀项目经理,并给予投标加分待遇。迄今我们已经评选了6批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共有1295人,而且最出名的优秀项目经理——张基尧,当年曾担任过“鲁布革”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已是国家正部级领导干部。现在有许多优秀项目经理都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我们又推出了适应于国际工程承包的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根据本人业绩、英语水平,国际化知识,每年推选10名,最后由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来决定是否授予该项荣誉。除了项目经理以外,对那些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岗位的同志,或者对项目管理推广研究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我们还推出了项目管理突出贡献者和项目管理杰出领导者。建立这种激励机制,主要是为了促进项目经理的成长,提升项目经理的社会地位;四是建立市场的优化配置机制。项目经理是企业经理人,应该职业化,市场化,动态有序地合理流动。按照《导则》所要求的岗位职业资质等级标准,经过严格考核,一旦取得证书,证明已具备担当某一类型工程项目经理的能力和资质,不管工作怎样调动,只要企业聘用,在不同岗位、不同企业、不同项目、不同承包模式中,均可担任项目经理。所以,我们设定的A级项目经理既可以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也可以在政府投资的代建制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还可以在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服务和承包中担任项目经理,这就是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管理和市场化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趋势。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建造师执业资格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的关系
根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考核评价制,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就明确了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管理以及市场准入的严格区别,对我们加深理解和区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制度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制度。国际上营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一般是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安全利益的管理者实行市场准入。它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条件。所以,建造师需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才能单独从事建造活动,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它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准入的一种执业行为。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一个特定的项目管理者。正如《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过渡办法》中指出的:“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经理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通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接受企业的监督考核。项目经理的聘用由企业决定,是一种行业规范化管理的企业行为。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还要不要项目经理?建设部《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过渡办法》中明确指出:“在全面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仍要坚持推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岗位,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项目经理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素质”。最近下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中也再次强调,“企业实行项目管理必须坚持项目经理责任制。”这里所指项目经理的范围不仅仅停留在过去的建筑施工企业或施工阶段的项目经理,而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项目经理。不论是工程总承包,还是项目管理企业为业主实施的代建制项目管理;不论是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承包,还是阶段性的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承包,也就是说不管运用那种模式,只要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都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度。
综上所述,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的关系,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改革项目经理资质的行政审批制度,并不是取消项目经理;二是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整体素质要求、完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并不是取代项目经理;三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一定都有能力担任项目经理,但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从具有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的人员中挑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