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福建省泉州市工程交易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福建省泉州市工程交易中心委托,对福建省泉州市工程交易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QZCGZ2011038
二、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市工程交易中心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号 |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安装实施地点 |
1 | 1 | 网络数据备份和容灾系统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 用户指定地点 |
2 | UPS电源 | 1 | 台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420400元,投标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第七款。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8月30日起至2011年9月1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领取采购文件方式: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QZCGZ2011038工程交易中心设备采购.doc。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www.ccgp.gov.cn/或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0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20日 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勇志,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邮编:362000
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
财务部电话:0595-22132294
传真:0595-22132291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账号:0000000251198012
邮箱:fjqzcg@163.com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系132291828网址:http://zfcg.fjqz.gov.cn/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