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2011年饮水安全(洛塘镇上庄、窦家庄安置区、琵琶镇毛坡村、琵琶街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9/5 阅读: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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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南市武都区2011年饮水安全(洛塘镇上庄、窦家庄安置区、琵琶镇毛坡村、琵琶街村)工程已经陇发改农【2011】460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武都区洛塘镇上庄、窦家庄


安置区位于城区东部76KM处,本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48人,新建取水口2处,20m3蓄水池2座,Φ32引水主管5000m,Φ25供水支管5200m,Φ20入户管4800m;琵琶镇毛坡村位于城区东部58KM处,本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97人,新建取水口1处,50m3蓄水池1座,Φ32供水干管3500m,Φ25供水支管2400m,Φ20入户管3200m;琵琶镇琵琶街村位于城区东北部76KM处,本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812人,新建取水口1处,50m3蓄水池2座,Φ32供水干管5000m,Φ25供水支管4000m,Φ20入户管7000m。

    二、工程地点:武都区洛塘镇上庄、窦家庄安置区、琵琶镇毛坡村、琵琶街村。

    三、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中的建设任务。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2)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省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取费证书、拟派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外省、省内市外企业须办理备案手续。

    五、根据陇检会(2010)3号文件通知中第二条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陇南市或市内各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六、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6日—2011年9月8日下午在陇南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011年9月8日17点30分。

    七、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陇南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滨江西路六号)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209399123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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