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庄浪县2011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南洛河下游防洪河堤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1]3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2,项目法人为庄浪县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平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庄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凉市庄浪县2011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南洛河下游防洪河堤工程土建部分和监理部分,建设地点为平凉市庄浪县南洛河。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土建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计划2011年10月10日开工,2012年7月30日完工。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右岸0+000-3+908;左岸0+000-1+870、3+060-4+160段, 共新建堤防6.878km。
第二标段:右岸3+908-6+038;左岸4+760-5+860、6+370-10+696段,共新建堤防7.556km。
第三标段:右岸12+972-14+092、14+284-16+239;左岸12+546-15+591段,共新建堤防6.12km;16+239-17+777、12+912-12+972,共加固堤防1.598km。
第四标段:右岸17+777-19+897;左岸15+591-18+326,共新建堤防4.855km;19+897-20+597,共加固堤防0.7km。
第五标段:庄浪县南洛河下游防洪河堤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土建工程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设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标段进行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或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企业须需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凉市银河宾馆306室持单位介绍信、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土建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7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平凉市陇东明珠宾馆4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9月8日上午8:30在庄浪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庄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平凉市崆峒中路213号
邮编:744000
联系人:柴 璟
联系电话:0933-8714423 13993384188
传真:0933-8714423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