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影剧院(戏剧院和城市数字电影院)灾后重建电气、弱电工程已经批准立项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康县影剧院(戏剧院和城市数字电影院)灾后重建电气、弱电工程。
二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电气、弱电工程(预埋件除外)
三、资金来源:中央重建基金、深圳援建资金
四、工程地点:康县城西新区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机电、电气安装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根据陇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陇南市各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六、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施工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审查)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备案手续。
七、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9月8日—2011年9月 15 日报名(正常上班时间),2011年9月15 日下午5:30 截止(正常上班时间)。
八、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商务大厦八楼。
九、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康县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科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9-8236998、13519092904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