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公告 |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1年10月14日 |
开标、评标日期: | 2011年11月2日 |
确定废标日期: | 2011年11月2日 |
废标原因: | 在招标截止时间,第三包、第六包、第七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
重新组织招标的方式、时间等,近期另行公告。以上程序及结果均由营口市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如对废标结果有异议,请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七日以外的质疑请求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7-2828811, 传真:0417-2828811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15号 邮编:115000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