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交[2011] 106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环境监测及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国家及省市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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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永昌县城关镇东关路南侧
2.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
3.建设规模:2200平方米 ,五层框架结构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四. 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30日至2011年11月 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及IC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回执。
2.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二套,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报名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7号(外贸大楼二楼)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永华 联系电话: 18293548360 0935-8215569
邮 编:737100
招标人:(盖章) 招标办备案:(盖章)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