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警务通)询价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0/25 阅读: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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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设备(警务通)询价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标书编号;LZX11-235


发布时间;2011-10-25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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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1110017)的要求,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1年10月21日就专用设备(警务通)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警务通)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LZX11-235

三、项目简要说明:警务通220台,详见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2011年10月26日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2011年10月14日在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审(报价)日期:2011年10月21日

2、评审(报价)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六、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永亨电子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北站路13号院办公室五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元整(¥946,000.00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西柳州市友谊路6号

联系人:张前元      联系电话:0772-389233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

联系人:梁  斌      联系电话:0772-2861889  2869868

八、公告说明:

1、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和询价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第十条第16.4点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