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江家湾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已批准立项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2.建设地点:甘肃省康县城关镇江家湾村
3.招标范围:康县江家湾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治理内容:1、坝体加固2、排水工程3、监测系统4、尾矿输送系统修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的资质条件:
4.1.1 具备独立帐户、相应的资产实力和规范的核算体系;
4.1.2 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保证体系;
4.1.3 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以上或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并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1年10月 21日起至2011年 10月24 日截止,每天8:30-17:3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甘肃陇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商贸西街统建红三号楼三楼)。
购买文件时请经办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报名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6.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招 标 机 构: 甘肃陇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0939-8217077
地 址: 武都区商贸西街统建3号楼(3—5层)
招 标 人: 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 期: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