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2003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1K42003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规定与内容
一、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规定
二、施工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1K42003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
一、“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
二、施工项目分包招标程序
1K42003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索赔原则与程序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二、索赔的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计量支付)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延期的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3.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的索赔申请。于28天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索赔项目概述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生图纸产生的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4)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索赔
四、同期记录
五、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索赔申请表;(2)批复的索赔意向书;(3)编制说明;(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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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