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B工作程序:现场访问、纠纷提交、听证会、定期会、解决纠纷建议书。
·DRB优点:开始时就介人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公正、中立,有项目工程施工方面丰富经验;及时解决纠纷;费用较低;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选择委员;建议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
·NEC早期预警程序:出现增加合同价款、推迟竣工、工程使用功能降低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立即向对方发出早期警告。合同各方共同召开早期预警会议,各方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该问题的影响,寻求对将受影响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并决定最终应采取的措施。
·NEC补偿事件程序:非承包人的过失而引起的事件,承包人有权根据补偿事件对合同价款和工期的影响要求补偿,包括获得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
·NEC裁决人程序:工程师代表的是发包人的利益,处理补偿事件可能引发承包人对其公正性的怀疑,在此种情况下,就依靠裁决人来解决纠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条款: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词语定义;组成合同的文件(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议定监理业务范围;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监理业务起止时间;签字盖章和签约时间。
·监理合同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义务;权利;责任;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酬金;其他。
·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依据;;范围和工作内容;外部条件;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书面答复时间;提供设施;工作人员数;失职,承担责任;支付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报酬的币种和汇率;奖励办法;争议解决。
·国际工程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分包、提供劳务等;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特点:以竞争性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以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适于整个土木工程。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包含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具体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全过程。
·合同的简短格式适于价值较低、形式简单、重复性、工期短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特点: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
·FIDIC合同条件应用方式: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合同管理中对比分析使用;在合同谈判中使用;部分选择使用。
·英国NEC合同条件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制。包括六种主要选项条款;九项核心条件;十五项次要选项条款。
·NEC主要选项条款: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目标总价合同;目标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管理合同。
·NEC核心条款:总则;承包人主要职责;工期;检验与缺陷;支付;补偿;权利;风险与保险;争端与终止。
·NEC不是某种标准的合同条件,而是内涵广泛的系列合同条件。
·NEC的主要特征:适用范围广;为项目管理提供动力(强调沟通、合作与协调);简明清晰。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出版标准的项目设计和施工方面合约文件,用于机关业务和项目管理。A系列: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B系列,发包人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建筑师之间;C系列,建筑师与提供专业服务的顾问之间。
·AIA系列合同特点:主要用于私营的房屋建筑工程,专门编制用于小型项目的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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