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8/5 阅读: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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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空调


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QXCG2011H178/HCA(6)2011050GNN 发布时间:2011-8-5 16:14:18 点击次数:5




一、项目名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QXCG2011H178/HCA(6)2011050GNN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7月15日


四、采购单位: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


五、定标日期:2011年8月 4 日


六、中标公告日期:2011年8月 5日至2011年8月 15日止


七、中标单位: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八、中标金额: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零伍佰伍拾伍元玖角伍分(¥8330555.95)


九、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10天(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韦源、樊丽萍、李宁宇、梁伟众、倪奂成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848933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4、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受理和答复。


5、质疑受理部门:


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质监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2828204


联系人:李工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09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8月5日





信息来源于:广西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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