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大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8/5 阅读: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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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建交[2011]7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路大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及附属工程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金昌市金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金昌市金川区环


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春路以东、重庆路以南。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一标段:垃圾压缩中转站,743.47m2;
 
    二标段: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2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二标段须具备生产环卫设备资质的生产厂家。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4.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及IC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二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在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建设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金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新华路供水处五楼)。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王雅红  电话:0935-8239076  13359305665
 
    2011年8月4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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