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临水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有效节约水资源,避免浪费,各施工队应爱护现场用水设施,做到随用随关闭水龙头。对肆意破坏用水设施者,应严厉惩罚,罚款500元/次。
2、各施工队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接上下水管道,否则罚款200元/处。
3、不得随意挪动、使用、覆盖现场临时消防设施,不得随意启闭消防阀门,否则罚款1000元/次。
4、施工队若发现临水设施有损坏或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现场临水人员反应。
5、各施工队应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队食堂、生活区临水设施完好,不得向检查井、洗碗池内投掷杂物,保证排水管道畅通。若发现井内、池内有杂物堵塞管道的现象,应及时清通。否则罚款200元/次。
6、临水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以上条款望各队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