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种类
根据《民法通则》第64条第1款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一)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委托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较为常见。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3)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