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权利质押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0/25 11:26:00 阅读:925
聚划算

  权利质押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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