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规定,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小编推荐
名师达江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学习交流贴
隆重推出“7天免费体验”抢先体验>>
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一次汇总
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二次汇总
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三次汇总
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四次汇总
一级建造师考试新旧教材对比(11、12年)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名师为您真题解析
名师伴考,指点迷津,尽在2012一级建造师公开课
掌握先机,“报”罗万象,尽在一级手机学习报
2012年一级建造师高清课程七大特色功能
责任编辑: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