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马鹿河龙口至金川堤防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1]2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投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张家川县马鹿河龙口至金川堤防建设管理处,项目法人为张家川县马鹿河龙口至金川堤防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马鹿河龙口至金川堤防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马鹿河龙口村至金川村堤防
建设内容: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马鹿河龙口至金川堤防工程整治堤线总长10.05km,其中:左岸3.31km、右岸6.55km、支沟新建堤0.19km,工程计划于2011年8月30日开工,2012年7月5日完工。计划工期310天。
工程建设共划分为2个标,其中施工1个标,监理1个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资格)条件
施工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近5年内承担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不良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五年内承担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务,近5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不良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能力。拟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均需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外省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出具外省企业入甘备案意见(在甘肃省水利厅建设管理处办理,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省政府统办3号楼1311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日至8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天水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后凭招标报名通知单到张家川水务局设计施工队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必须提交以下证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五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⑤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证明资料;⑥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⑦“五大员”证件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8外省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出具外省企业入甘备案意见。
4.2招标文件土建工程(包括招标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和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3日上午9时),地点为:张家川县水务局设计施工队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1年 8 月5日上午9时在张家川县水务局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下午3时在张家川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3日上午9:00时。
地点:张家川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上述日期、时间与地址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和电话通知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县马鹿河龙口至金川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桥南路28#
联系人:马凡恩 周天祥
联系电话:0938—7881032 7881611 13993848996
投标登记处:天水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张桂萍 联系电话:0938—8292382
二〇一一年 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