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市派驻
第八纪检组监察室、市招办的监督下于2011年8月15日14时30分在聊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上述工程进行了评标工作。经全体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审,该工程由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聊城东盛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三个工作日内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向聊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如无异议上述单位即为法定中标单位。
聊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